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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县教育体育宣传工作计划要点
作者:   发布日期:2012-02-21 14:56:03   查看次数:634 次
摘 要:

 

源教体函[2012]6
 
2012年全县教育体育宣传工作计划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12年,全县教育体育宣传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升沂源教育体育知名度和影响力为目标,紧紧围绕县教体局的中心工作,遵循服务大局、工作创新、求真务实、提升形象的要求,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宣传力度,为推动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教育体育新闻宣传工作
新闻宣传工作是教育体育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树立教育体育形象、推动教育体育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宣传方向上,坚持以县域内部宣传为基础,以对外宣传为重点,充分发挥新闻宣传的舆论导向作用。
1、实施教育体育新闻宣传高层引领战略。各镇教体办、各学校要以《中国教育报》、《中国体育报》、《人民日报》、《山东教育报》、《大众日报》等市级以上重点新闻媒体发稿为目标,积极主动与各级新闻媒体联系,围绕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中取得的新经验、新做法、新亮点、新成果,深入挖掘和系统总结,积极组织撰写新闻稿件,加大教育宣传投入,畅通新闻发稿渠道,力争全县教育体育新闻宣传在上大报、上大刊、上大台方面取得新突破,不断提高我县教育体育知名度。
2.加强与地方综合新闻媒体的联系和合作。各镇教体办、各学校要重视和加强与《淄博日报》、《淄博晚报》、《鲁中晨报》、淄博电视台、淄博人民广播电台、淄博新闻网、《沂源通讯》、县电视台、县人民广播电台等市、县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主动与有关新闻媒体共同策划组织新闻宣传活动,积极提供采访线索并配合新闻媒体采访,以便于各综合媒体全面、及时、准确地宣传报道我县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举措、工作进展和成果,解读教育政策和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搭建起教育与社会的良好沟通机制,向全社会展示全县教育体育良好形象。
3.围绕市县教育体育工作重点,积极开展深度新闻报道。年内,各镇教体办、各学校要紧紧围绕作风效能建设、“信仰、信念、信心”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素质教育、教学创新、校舍安全工程、教育信息化、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平安校园、师德行风、教师队伍、学校文化、学生资助、党建工作、阳光体育、全民健身等工作重点,突出特色,精心选题,深入挖掘,大力宣传基层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办学经验和先进事迹。
4、加强教育宣传队伍建设。各镇教体办、各学校要切实提高对教育体育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至少配备1至2名兼职通讯员、信息员。年内,县教体局将邀请资深记者、编辑举办1期全县通讯员、信息员宣传培训班,组织基层骨干通讯员、信息员参加省市教育宣传培训学习。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教育体育宣传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要从政治、学习和生活上关心、支持通讯员、信息员的工作,为做好教育体育宣传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教育体育信息宣传工作
各镇教体办、各学校要围绕县教体局中心工作,及时报送、编发教育体育信息,努力实现信息报送由动态信息向综合性、经验性信息的转变,不断提升我县教体系统在省、市教育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信息的发稿数量和质量。局属各学校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信息科和县委宣传部报送信息;各镇教体办也要加强与镇党委政府的联系,及时向镇党政办公室报送信息,信息报送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教育体育宣传考核。各镇教体办、各学校要立足实际,积极办好本单位的《教育信息简报》,力争办出水平、办出特色。
三、常规工作
1.召开教育体育宣传年度工作例会,组织做好教育体育宣传年度评比表彰工作。
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育法律法规宣传月、党的十八大、庆祝教师节等方面的社会宣传工作。
3.做好政府门户网站教育体育政务信息公开和舆情信息报送工作。
4.认真做好《淄博教育年鉴(2012卷)》沂源教育志稿编撰工作。
5.协助市教育局做好2012年度《山东教育报·淄博专刊》、《淄博教育年鉴(2010卷、2011卷)》等征订工作。
 
附一:2012年各单位教育体育宣传发稿任务分配表
附二: 2012年教育体育宣传考核办法
附三: 2012年教育宣传新闻发稿媒体统计范围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2012年全县教育体育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与内容
考核范围为各镇教体办(包括镇中学、成教中心、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局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考核内容为新闻宣传、信息宣传两部分。
二、考核标准与办法
(一)教育新闻宣传:包括教育体育专业类新闻宣传、党报党刊类新闻宣传、网络类新闻宣传三部分。
1、国家级、省级、市级教育体育专业类新闻媒体正式发表、播出的新闻稿件,每篇分别计300分、100分、50分。
2、国家级、省级、市级党报党刊党台类新闻媒体正式发表、播出的新闻稿件,每篇分别计500分、300分、100分。
3、按照市教育局新闻宣传考核规定,网站类新闻实施季度封顶制度。每季度分别完成国家级、省级、市级相应新闻发稿任务(见2012年各单位教育体育宣传发稿任务分配表),分别记100分、200分、200分,未完成相应任务的不予计分。
4、在新闻媒体上正式刊登的新闻专版(不含广告), 按照相应媒体级别给予10倍的加分。
5、在市级以上党报党刊和重点教育报刊头版位置发表的新闻稿件,以及正式发表的1000字以上的新闻稿件记分加倍。(两者兼备不重复计分)
6、一篇新闻稿件被不同新闻媒体采用的可累计计分。
7、统计稿件只限于教育体育宣传方面的新闻稿件,其他如文艺作品、科普作品、报纸广告中缝、无标题简讯、教学论文及在各类网站论坛上发表的文章等不在统计范围内。
(二)教育信息宣传
1、被省教育厅采用的信息每条计100分;被市教育局《淄博教育信息》和淄博教育信息网采用的信息每条计50分;被县委《沂源信息》、县政府《政务信息》、县委宣传部《沂源宣传信息》采用的信息每条计20分;被县教体局《教育体育信息》采用的信息每条计10分。
2、一条信息被不同级别媒体采用的可累计计分。
3、镇教体办、局属学校、民办学校以及镇属中学、小学、成教中心、幼儿园报送的信息必须署上学校名称和作者姓名,然后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统一审核后方可上报,否则不予统计和采用。镇中心学校报送的信息,需注明初中部或小学部。
4、信息发稿统计范围是:省教育厅信息网、淄博教育信息网、《淄博教育信息》、县委《沂源信息》、县政府《沂源政务信息》、县委宣传部《沂源宣传信息》、县教体局《教育体育信息》。
三、目标管理考核
1、全部完成县教体局下达的年度教育体育专业类、党报党刊党台类、网络类新闻宣传和教育信息宣传发稿任务的单位,在年终目标管理检查评估中宣传工作计满分,完不成发稿任务的,按相关比例计分。在完成教育宣传发稿和教育报刊征订任务的基础上,各单位全年教育宣传发稿累计得分情况,作为年终评选表彰各级教育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主要依据。
2、在县教体局年度目标管理教育宣传权值中,信息宣传与新闻宣传分别占40%和60%;在新闻宣传权值中,教育体育专业类新闻、党报党刊类新闻、网络类新闻分别占新闻宣传权值的30%、50%、20%(国家级、省级、市级网络新闻分别占50%、30%、20%);在信息宣传权值中,县级以上信息发稿与县教体局《教育体育信息》发稿分别占40%、60%。
3、各单位教育体育新闻宣传(只统计市级以上新闻发稿情况)与教育信息宣传发稿情况,每季度由县教体局办公室通报一次。各单位必须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统计上报上季度新闻发稿情况;在市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发稿的,需提供相关原始证明;在市级以上网站发稿的,需在新闻发稿统计表上建立网络链接;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发稿的,需提供发稿报刊杂志等原始证件,待县教体局统一审核后退回原单位。逾期不报者,发稿数视为零。
4、年内,凡发生负面新闻报道,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在新闻发稿统计中故意弄虚作假,骗取宣传成绩的,一经查实,取消单位年度评优资格,年度目标管理检查宣传工作计零分,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5、本考核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由县教体局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2012年教育体育宣传新闻发稿媒体统计范围
 
一、教育体育专业报刊杂志
1国家级:《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中国教师报》、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教工》、《中国农村教育》、《中国职业技术教育》、《中国学校体育》、《中国体育报》、《德育报》等。
2、省级:《山东教育报》、《山东教育报·淄博专刊》、《山东教育》、《山东教育科研》、山东教育电视台、《山东体卫艺教育》、《基础教育改革论坛》、《齐鲁少年》、《当代小学生》、《新教育报》等。
3、市级:《淄博财经新报·教育周刊》、《鲁中晨报·学周刊》、《淄博晚报·教育周刊》等。
二、党报党刊党台
1、国家级:《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农民日报》、《工人日报》、《法制日报》、《科技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
2、省级:《大众日报》、《支部生活》、山东电视台《全省新闻联播》、山东人民广播电台等。
3、市级:《淄博日报》、《淄博工作》、淄博人民广播电台《1143早新闻》、淄博电视台《淄博新闻》等。
三、网站类
    各级各类正规新闻网站。
 
 
 

2012年各单位教育体育宣传发稿任务分配表
单位
教体新闻发稿 (市级以上)
教育信息发稿
专业报刊
党报党刊
网络新闻(每季度任务)
县级以上教育信息
《教育体育信息》
国家
省级
市级
南麻教体办
10
8
2
10
40
6
8
南鲁山教体办
10
8
2
10
40
6
8
鲁村教体办
10
8
2
10
40
6
8
大张庄教体办
10
8
2
10
40
6
8
燕崖教体办
10
8
2
10
40
6
8
中庄教体办
10
8
2
10
40
6
8
西里教体办
10
8
2
10
40
6
8
东里教体办
10
8
2
10
40
6
8
张家坡教体办
10
8
2
10
40
6
8
石桥教体办
10
8
2
10
40
6
8
悦庄教体办
10
8
2
10
40
6
8
沂源一中
10
8
2
10
40
6
8
沂源二中
10
8
2
10
40
6
8
职教中心
10
8
2
10
40
6
8
实验中学
10
8
2
10
40
6
8
历山中学
10
8
2
10
40
6
8
沂河源学校
5
4
1
5
20
3
4
实验小学
10
8
2
10
40
6
8
特教中心
4
4
1
5
20
2
4
实验幼儿园
4
4
1
5
20
2
4
竞技体校
4
4
1
5
20
2
4
综合实践学校
4
4
1
5
20
2
4
鲁山学校
4
4
1
5
20
2
4
鲁中文武
2
1
1
2
10
2
4
备注:(一)各镇中学(含中心学校初中部)、中心小学(含中心学校小学部)、成教中心、中心幼儿园的发稿任务由各镇教体办按照县级任务层层分解到学校,年末,由县教体局按照发稿情况统一考核,量化打分。(二)教体专业类报刊任务:国家级相当6倍市级任务,省级相当2倍市级任务;党报党刊类:国家级相当5倍市级任务,省级相当3倍市级任务。(三)教育信息任务:省级、市级、县级信息每条分别相当于10倍、5倍、2倍局信息任务。(四)徐家庄、三岔教体办参照各镇宣传任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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